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关于2026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安排的通知
根据《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办法(试行)》(教督〔2020〕5号)《湖南省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抽检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湘教发〔2022〕53号)《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管理办法(修订)》(校教通〔2023〕93号)《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实施细则》(校教通〔2019〕62号)《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安排的通知》(校政发〔2025〕118号)和《关于在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中使用人工智能(AI)工具的规定(试行)》(校教通〔2025〕117号)等文件规定,做好我校2026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,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组织管理
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制定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计划,监管毕业论文(设计)全过程;校外教学点组织和安排指导教师,通知学生有序完成毕业论文(设计)各环节,组织答辩工作,收集毕业论文(设计)有关材料并整理归档。
二、论文(设计)工作总体安排
请教学点参照2026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进度安排(表1),落实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任务,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。
表1毕业论文(设计)工作进度安排
三、论文(设计)查重检测要求表2
论文(设计)检测要求
提示:每位学生终稿享有二次免费查重,只有终稿检测通过之后才可提交成功。
四、成绩评定
成绩为五级制:优秀(X≥90)、良好(80≤X≤89)、中等(70≤X≤79)、及格(60≤X≤69)、不及格(X<60)。
五、论文(设计)材料的归档工作,存档材料如表3所示
表3毕业论文(设计)归档材料一览表
六、相关要求
1.校外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,落实专人依时依流程推进各环节,严格督促学生,保障毕业论文(设计)进度。
2.校外教学点应根据学校要求,规范组织学生进行毕业论文(设计)答辩。
3.校外教学点要加强对学生的学术诚信教育,引导学生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,坚决抵制抄袭、剽窃、伪造、篡改、买卖、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。
七、注意事项
1.学生毕业论文(设计)成绩为及格,是学生毕业的必备条件之一。如成绩为不及格者,可在规定时间内将修改后的论文再次提交学习平台进行成绩评定。
2.根据《湖南人文科技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(试行)》(校政发〔2022〕76号)文件规定,申请学士学位者:要求在校学习期间课程总平均成绩达到68分及以上;毕业论文(毕业设计)或毕业综合训练成绩达到中等(70-79分)以上;参加学校组织的学士学位外语考试,成绩合格。
信息来源: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继续教育学院